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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财经大学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特长项目清单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3-04 17:37:21 浏览次数:

1)学科竞赛类: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[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(中国数学会主办)、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(中国物理学会主办)、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(中国化学会主办)、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(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)]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(含)以上(不含A组、B组选拔赛获奖)。

2)语言文学类: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(中国写作学会主办)、“叶圣陶杯”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(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主办)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(含)以上。

3)艺术特长类(限声乐、器乐、舞蹈):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、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展演赛事中获得三等奖(含)以上(限个人项目);或中学阶段(含初中)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。

4)体育特长类(限田径、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羽毛球、网球、定向越野、健美操、武术、跆拳道、游泳、乒乓球):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、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(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);或高中阶段在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(团体项目须主力队员);或中学阶段(含初中)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。